根据《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2018年面向中心城区(指成都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成都高新区[不含成都天府空港国际新城,该新城暂时纳入简阳市统一管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下同)初中、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其余区(市)县初、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 被命名为省级、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且经批准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 二、招生计划 (一)备案与审核方式 各区属学校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区属学校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市直属(直管)学校初中、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后下达。 (二)标准 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比例为各学校初中招生计划的5%以内;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为单招艺术或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不超过5人/班,兼招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不超过6人/班,班数以学校面向本招生区域(市直属学校以面向“5+2”区域[指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下同])招生班数为准。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三)未完成计划的使用 1.初中艺体特长生未完成计划的使用 市直属(直管)学校未完成的计划用于公办学校第二批次的报名随机派位,区属学校未完成的计划用于公办学校第三批次的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 2.高中艺体特长生未完成计划的使用 市直属学校、区属学校未完成的计划用于录取中考填报志愿的学生。 三、信息公布 面向中心城区招收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学校(校区)、区属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市直属(直管)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收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市直属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区属学校初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 6月11日,各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校区)须在学校网站主页上公布本校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各项目专业测试办法、住宿条件、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招收高中艺体特长生还须公布中考成绩最低分数要求)、调档分构成办法(初中学校以学生专业测试成绩作为调档分[满分100分],高中学校的调档分由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共同构成[满分100分])。 四、报名 艺体特长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有中心城区户籍(或是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并参加中心城区中考。 2.报考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艺术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就读初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艺术比赛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艺术考级不得作为报考条件。报考体育特长生必须具有某项体育专长且达到一定水平,在就读初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3.考生所持的艺术、体育证书专业项目须与报考学校的专业项目相同。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初中阶段的相应证书;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的必须具备小学阶段的相应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后,考生应携带艺体特长相关材料(不得携带其他无关材料)于6月17——20日期间(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确定并公布)到报考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志愿。学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后在网上确认,并收取艺体特长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收取、留存其他无关材料)。 (三)志愿填报 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五、专业测试 (一)测试组织 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须做到公平、公正。每位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测试过程应全程摄像并由学校妥善保存。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地点:各招生学校。 测试时间:6月21日——23日 6月21日,填报初中、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2日,填报初中、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第二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6月23日,填报初中、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第三志愿的考生专业测试。 六、录取 (一)各学校投档录取办法 1.报考初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报考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才具备参与投档、录取的资格。 2.初中学校在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三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3.高中学校在专业测试成绩、中考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学生中,分专业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先从一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一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小于计划数,再从二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二志愿仍未满额,再从三志愿学生中按调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若所有志愿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不再降分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出现相同调档分学生而超出计划数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由学校研究后处置。 (二)录取工作安排 1.专业测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在网上录入考生专业测试结果以及学校拟录名单(含候补名单),并将拟录学生相关材料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网上确认。市直属学校分别于6月25日、7月4日将初、高中录取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后网上确认。 2.初中学校必须于6月25日9:00——11:00将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确认、签章后的预录名单(含候补名单)送市招考办(地点:桂花巷34号)现场下载、打印,学校现场校对、签字确认后,市招考办现场打印正式的录取名册。6月26日,市招考办网站、各初中学校同时公示录取名单(包括录取学生专业测试总成绩),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由各学校通知考生。 3.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于7月4日9:00——11:00将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签章后的拟录名单(含候补名单)、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和证明报名资格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网上确认(地点:桂花巷34号)。 审核后的预录名单由市招考办现场下载、打印,由学校现场校对并签字确认。7月5日,市招考办网站、高中学校同时公示预录名单(包括预录学生专业测试总成绩和中考总成绩),公示期5天。公示的预录名单中取消预录资格后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4.如遇同一考生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由志愿序号靠前的学校优先录取。 七、严肃纪律 (一)中心城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坚持“招生计划及章程、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办法、程序和结果”五个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加强对所属学校此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区须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1881678),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学校要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要严格执行全市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严禁用艺体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举行文化课考试。对在录取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 (四)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所有报考艺体特长生的学生及其家长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 |